【知识】影响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新政有哪些
影响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 设备购置扣除:根据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2020年第8号),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 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 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。政策有效期: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。依据:《财税〔2020〕31号》。
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集成电路/软件企业减免优惠 国家鼓励的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。填报要点:在“减免优惠”表单中选取对应政策代码,并提交企业资质认定文件 。
020年2月10日起执行的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,主要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展开,涵盖留抵退税、免税申报 、出口退(免)税、企业所得税扣除及亏损结转等方面。

疫情期间湖北减税政策
〖壹〗、增值税相关优惠留抵退税与设备抵扣: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缓解资金压力,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新购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,并享受增值税抵扣。例如,湖北三江航天江河橡塑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此政策减轻了运营负担 。
〖贰〗 、湖北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全面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助力物资供应保障增值税相关: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,抓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落地。对医药、医疗、医用物资 ,蔬菜等农产品,交通物流等方面实施增值税减免税政策。
〖叁〗 、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2020年2月底,为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 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,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从3%临时下调至1%,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小规模企业,具体包括:适用范围:湖北省内小规模纳税人免税;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减按1%政策 。
〖肆〗、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: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,免征增值税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,其中包括医用酒精。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,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,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,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。
疫情期间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
〖壹〗、免征增值税: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。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: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、生活服务所得 ,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所得,免征增值税。
〖贰〗 、此外,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,建筑企业若承担相关运输业务,可享受此优惠 。
〖叁〗、疫情期间企业国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减免,具体如下:增值税优惠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: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,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
〖肆〗 、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特定时期内的免税、减按征收率征收以及历史政策回顾三方面内容。特定时期内的免税政策: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较为明确的免税优惠 。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),则免征增值税。
〖伍〗、特定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: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、生活服务,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,免征增值税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、生活服务、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财税〔2016〕36号文件执行 。政策实施时间: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,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。
〖陆〗 、税收减免政策:针对小规模纳税人,非湖北省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 ,湖北省则免征增值税;公共交通运输服务、生活服务及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。








